经侦大队立案标准是什么?经侦大队立案金额

来源:法制法律网时间:2023-05-31 09:44:45

一、

经侦大队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

经侦大队对合同诈骗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立案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可以立案处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三、

经侦大队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侦查大队,仅对经济犯罪行为负有法定的侦查与处理义务与权力。如果警方根据当事人的描述,认定民事纠纷,警方是不会介入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标签: 经侦大队立案标准 经侦大队立案标准金

责任编辑:FD31
上一篇:引渡案件是什么意思?司法的真正意义是什么?
下一篇:最后一页

精彩图集(热图)

热点图集

最近更新

信用中国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网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