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借贷契约?
借贷契约(或称借贷)系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由他方无偿使用、收益之有名契约。借贷必为无偿,若双方约定使用该物之代价,则非借贷,而系租赁契约。借贷又可分为使用借贷以及消费借贷二种。
借贷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借贷方、借贷数额、利息、借贷期限、担保及其他重要条款、偿付本息的计划,如无此计划,也须做出说明
融资租赁和借贷的区别表现在哪里?
融资租赁和借贷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
(1)借贷契约是贷款人将货所有权转移给借款人,借款人则归还相同数额的货并附加利息;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并未将货所有权交给承租人,而是交给了供应商(他们之间构成买卖关系),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构成也复杂于借贷契约还本付息的简单结构。
(2)按照借贷契约,借款人用借入资金购买的设备具有所有权,与贷款人无关;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不能无视物件使用关系的存在,且该物件使用关系属于债权关系质,出租人始终具有设备的所有权,并且可以对抗第三人(包括其他债权人)。
(3)期末租赁物件选择权的存在与借贷契约说相矛盾,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期结束后承租人有三种选择权,退还租赁物、续租或购买,而在借贷契约中,本息还完后即表明契约自行终止,抵押品只能无条件退还借款人。
(4)借贷契约说将导致融资租赁适用利率管制法规,实际上,租金的构成与利息计算方法完全不同,而要复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