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印发《实施方案》 十大行动推进青年就业创业

来源:兰州晚报时间:2023-05-05 13:00:23

原标题:甘肃省印发《实施方案》十大行动推进青年就业创业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甘肃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旨在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进一步推动202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据了解,省人社厅结合青年就业需求和特点,指导各地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急难愁盼问题,将通过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就业权益护航行动等十大行动,切实把推进计划抓紧抓好抓到位、落实落细落具体。


(资料图片)

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

聚焦中小微企业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充分利用各类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失业登记人员等数据库,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确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进一步畅通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绿色通道”,大力推广“直补快办”业务经办模式,主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兑现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随发放。

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

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同,积极稳定相关单位招录(聘)规模。全年力争实现事业单位招聘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80%。督促落实省属重点国有企业全年招聘高校毕业生5000人以上的目标。积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招聘规模,全年招聘700人以上。实施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全年安置100人。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

开展更加多元的创业指导、创业交流和创业进校园活动,通过组织实施创业项目展示、创业路演观摩、创业园区参观、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开展创业导师面对面、企业家座谈、创业沙龙等互动交流,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促进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

“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

3月至5月和9月至11月,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切实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5月至8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开展招聘服务活动,搭建全省统一、多方联动的网络招聘平台,以优质高效服务助推稳就业保就业。12月初,开展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甘肃站活动,逐校对接岗位需求。

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

会同教育等部门精心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推动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公共就业服务向校内延伸,逐月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离校安排等,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动态清单,“一校一策”与高校对接,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六进”校园活动,“点对点”把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

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和高校,建立健全人社、教育和各高校“三个一”信息对接台账,即“一周一统计、一月一汇总、一季度一交接”机制,确保7月底前全面完成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全面落实就业实名制帮扶要求,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建立健全结对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求职意向和就业需求,“点对点”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

组织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或在职青年职工等积极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以上的学徒培养补贴。依托“鲁甘人力”“津甘技工”“西部海员”等技能人才东西协作品牌,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培养成为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技能人才。

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

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就业见习专项对接活动,通过进校园、专项服务活动、线上线下招聘等渠道,同步推出见习岗位,促进见习供需双方对接,提升见习对接成功率。全年重点开发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等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1.5万个。

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

积极打造“就业零距离”帮扶援助服务品牌,聚焦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分级分类帮扶援助机制,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对离校未就业的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

就业权益护航行动

6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及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非法劳务派遣等违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加大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力度,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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